第十七期、十八期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员(中级工)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考生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出,请各位考生至我会领取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发放对象
鉴定合格考生
二、领取方式
考生本人领取或单位派人统一领取
三、领取时间
2016年8月29日-11月30日(9.14-23日不能领取)
四、领取地点
中国兽药协会(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综合楼302室)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董微
联系电话:(010)62103990-617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考生本人领取,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(二)单位派人统一领取,需携带单位介绍信、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领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中国兽药协会
2016年8月25日
2016年8月25日